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5/6/2021 5:29:48 PM
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
現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生產合作函〔2021〕5號)轉發給你們,并就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要求,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質量、環?;虬踩鹿?,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
二、申報組織
各區經促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機構)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申報受理、初審和集中推薦工作。請各區認真對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條件,嚴格審核把關。
三、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請各區與我局(技術創新科)聯系獲取申報賬號并分配給初審合格的企業,由申報主體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填寫的內容和材料格式須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要求)。
四、審核報送
請各區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并核查申報主體近2年內是否存在信用違法以及違規違法使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等情況,必要時應對申報主體進行現場核查。請于2021年5月14日前報送推薦文件、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附件,由企業在線打印,一式三份)。
五、有關工作要求
請各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和指導服務,嚴格對照工作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初審工作、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申報推薦初審等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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